高职教育是直接为区域经济和行业经济服务的跨界组织,政府、行业、企业、受教育者乃至社区等都是利益相关者,他们在高职院校的办学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着各自的诉求,共同影响着高职院校的生存与发展。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研究平衡并满足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是高职院校的治理基础,完善的成本补偿机制则是企业参与合作的根本保证。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教育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教育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治理结构、实现途径和政策研究”课题组的调研结果是,国家的职业教育经费直接划拨给学校,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并不能直接从中得到相应补偿;校企合作牵涉到股权、人事、国有资产管理三大核心问题。《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就股权问题确立了原则,但缺乏操作层面的规定,对于人事交流、国有资产管理更鲜有涉及。对于占据绝大多数的公办高职院校而言,上述问题如不能有效解决,校企合作只能停留在表层的契约式合作阶段,很难向深入的法人型合作转换。
另外,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主要是对未来人力资本的投资,而课题组调研发现,企业参与培养的学生留在本企业工作的不到50%,持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不到30%。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如果没有回报或者回报过低就会放弃这种投资。政府应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建议通过立法途径保障合作企业的利益,抓紧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并衔接《教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引领和规范校企合作行为。
地方政府须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明确校企双方的责权利,规范企业补偿机制,促进和保障校企合作。同时,制定相应政策,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设立校企合作基金、建立以奖代补机制等维度吸引和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