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浅层地热能(亦称地温能)指自然界江、河、湖、海等地表水源、污水(再生水)源及地表以下200米以内、温度低于25摄氏度的岩土体和地下水中的低品位热能,可经热泵系统采集提取后用于建筑供热(冷)。与光伏、风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相比,地热能受季节性影响较小,特别是浅层地热能。
截至2015年底,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建筑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年利用浅层地热能对建筑物供暖制冷面积为3.92亿平方米,其中京津冀8500万平方米,约占全国的20%,是我国浅层地热能开发程度最高、用于建筑物供暖制冷规模最大的地区。
目前天津利用地热采暖的住宅小区有385个,供暖面积约270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标准煤3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4万吨。尽管已有了诸多实践,但我国浅层地热能的发展潜力仍待深度挖掘。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要求,在“十三五”时期,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1亿平方米,其中新增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7亿平方米。
为支持浅层地热能供暖发展,给出了一些支持政策,包括鼓励相关地区创新投融资模式、供热体制和供热运营模式,进一步放开城镇供暖行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浅层地热能开发等。不过浅层地热开发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到底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