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在稳步推进

2017-12-02 03:16阅读:5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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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利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新增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9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此次扩围将从12月起正式实施,加上首家试点的河北省,将有10个省市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按照规划,在河北省先行试点的基础上,这次选择条件成熟、有代表性的地区扩大试点,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后择机在全国推开。

试点省市要遵循税费平移的原则,还要通过差别税额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在统一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各省具体税额由省级政府确定,给予地方适当税收管理权。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水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河北省成为首个启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省份。河北为我国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还存在严重的地下水超采问题,其用水、排污等问题曾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河北试点一年多时间,目前来看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利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下水超采,也倒逼了高耗水企业的节水。这次扩围圈定的九个省市,水资源紧张的华北地区有四省市(自治区)入围,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另外5个省份分布在东、中、西部,水资源丰枯程度不一、取用水类型多样。

扩大改革试点遵循税费平移的原则,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同时,发挥水资源调节作用,比照河北省试点政策,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化税额标准,如缺水地区标准要高于丰水地区,地下水标准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标准高于非超采地区,严重超采地区大幅度高于非超采地区,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从高征税,特种行业从高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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