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差距。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呈现四个“前所未有”:思想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环境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上述变化与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密不可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改革文件的陆续出台,表明我国生态环保改革制度的顶层设计初步完成。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文件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其N个配套文件是这一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主要指导文件,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大气、水和土壤三大环保行动计划则是本届政府在环境领域的施政纲领。在三大环保行动计划中,《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为引人关注。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都下降30%以上。今年3-8月,北京市PM2.5月均浓度均实现历史同期最低。
不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涉气“散乱污”企业和燃煤锅炉整治不彻底,非法超标排污屡禁不绝,散煤、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面临巨大压力。要着力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能源革命,主动控制碳排放,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