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以来,我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绝对数量在逐年增加,抚养比逐年下降。截至2015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1.4亿人,预计到2040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美国。过去三十年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失,老龄化也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这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国际上来看,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养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一般采取三支柱体系,即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养老责任。我国从1990年代开始建立养老保障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其中:由政府负责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近5亿居民;由企业负责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进行了基本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规模逐年增长。
而由个人负责的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则较为缓慢,商业养老保险总量规模还不大。据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介绍,截至2016年,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约为86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5%,远低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50%的平均占比。同时,我国退休后分期领取的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约为15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占比仅为4.4%。而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平均占比超过35%。
此外,商业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建设也不甚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酝酿多年,但受制于政策因素一直未能推行。印发为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了加快发展的契机。提出在2017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研究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资支持政策。在资金运用方面,袁序成提出要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稳步有序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参与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