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要求每年开展一次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教育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省级教育评价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评价的内容包括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等六个方面。未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每年3月底前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书面通知,在经过省级人民政府自查、第三方机构评估、国务院检查组实地检查、整改复查等之后,形成年度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
所谓教育评价,就是指根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或教育目标,运用可行的科学手段,通过系统收集信息资料和分析整理,对教育活动、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进行价值判断,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在我国,评价体系运用到各个行业领域早已十分普遍,作为衡量阶段性工作优劣的必要手段,评价方法以及体系的科学性决定着下一阶段工作的提升度和准确度,具体到教育领域而言,诸如学校内对教师的评价以及对特定教学科目和教学方法的评价早已成为校内提升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