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海洋监测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海洋监测产品主要用户为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下属6个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7个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4个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1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9个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7个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4个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1个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6个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7个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5个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15个环境监测中心,广西4个环境监测中心,海南2个环境监测中心。将用户按照北海区域、东海区域以及南海区域进行划分,其中东海区域占比最大,北海区域占比最小。
2016年底,国家海洋局印发《"一站多能"海洋(中心)站规划布局方案》(以下简称《布局方案》)及《"一站多能"海洋(中心)站"十三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有效整合国家海洋观测监测业务体系,深化"一站多能"建设,完善站点布局,增强海洋观测监测、海岛监视监测能力,构建基础扎实、功能完善的基层观测监测业务网络,满足海洋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和海岛保护管理的需要。
《布局方案》确定三大规划目标。一是中心站服务范围覆盖沿海所有地市,海洋站观测监测覆盖沿海所有县区,保证在250公里范围内有一个中心站,100公里内有一个海洋站,为海洋灾害预警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生态修复整治项目、海岛保护管理提供支撑。二是保障重点区域,强化应急响应监测圈,通过一站多点建设,实现海洋观测监测重点区域海洋站(点)沿海岸线平均分布间隔在30公里以内;构建海洋应急监测近岸海域整体3小时反应圈,人口密集区、海洋保护区等敏感区域2小时反应圈;以海洋站为支点,形成基本覆盖我国全部海岛的(港澳台地区除外)监视监测网络。三是提升能力、标准规范,坚持统一规划、分类定位、标准化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构建基础坚实、功能完善的基层观测监测业务网络。
根据《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国家海洋局拟新增中心站12个、海洋站37个,中心站总数将达到29个,海洋站总数达到110个。其中兼具海洋观测、海洋监测和海岛监视监测能力的海洋站为96个,具备海洋观测和环境监测或海岛监视监测两项业务能力的海洋站数量为10个,仅具备海岛监视监测能力的海洋站为4个。
所以未来随着我国海洋站和中心站的数量增多,对海洋监测产品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同时,我国海洋监测技术与国外相差较大,所以未来对海洋监测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产品质量要求也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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