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加快来临的“银发浪潮”,养老问题日渐凸显,在深圳这座中国最年轻的城市也不例外。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年底,深圳市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为38.37万,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常住老年人占比上升了1.58个百分点。为应对养老发展形势,近年来,深圳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具有深圳特点的养老模式,描绘了一幅深圳特色“养老图景”。
深圳市发改委与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我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养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入住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实行免费政策;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入住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实行低价收费,按当年深圳公布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
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是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利用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及国有资产举办,政府拥有养老机构所有权并行使运营权的养老机构。根据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实际成本,统筹考虑财政拨款、供求关系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深圳市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高床位费、护理费,提高标准分别由去年的620元/月和620元/月提高到710元/月和1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