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艺术品市场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产品种类、经营方式不断拓展,艺术品日益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重要领域。但艺术品经营中也存在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投机炒作等问题,艺术品电商、艺术品金融等新型业态亟待规范。
为加强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繁荣艺术品市场,《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于2015年12月17日发布,并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我国艺术品市场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产品种类、经营方式不断拓展,艺术品日益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重要领域。但艺术品经营中也存在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投机炒作等问题,艺术品电商、艺术品金融等新型业态亟待规范。
为加强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繁荣艺术品市场,《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于2015年12月17日发布,并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2017年5月1日起,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对艺术品经营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并对不进行备案、不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等违规经营的单位,按《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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