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于2016年11月获得通过,宣告民办教育(教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获得明确的“身份”。而民办教育的具体走向,还有赖于政府进一步的制度设计。正是中央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的全面部署。以分类管理改革为基础,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等。
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明确,要放宽办学准入条件。具体而言,社会力量投入教育,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各级政府就不得限制。另外,还要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者投入项目建设。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扩大办学资金来源。
在完善扶持政策方面提出,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资金要纳入预算,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建立健全政府补贴的标准、程序及具体政策措施,完善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制度,鼓励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值得一提的是提出的五项基本原则之一包括“分类管理,公益导向”。即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无论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