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运转,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机衔接,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建立法规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具体来看,目前,排污许可证统一规定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水(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鼓励地方将固体废物和噪声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将采取分步骤、分行业、分阶段的方式最终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率先在火电、造纸两个行业推动排污许可改革,同时在京津冀试点地区开展钢铁、水泥行业;2017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改革,重点是要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衔接环评制度,融合总量控制等制度,确保精简高效;要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规范环保部门监管执法,严格按证监管,提升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