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十二五”,江西交上了一份完美的答卷:5年来,贫困人口规模大幅下降,全省贫困人口减少238万,贫困人口下降到200万,减少54%;贫困发生率由12.6%降至5.7%左右,下降6.9个百分点。5年来,贫困群众收入稳步提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3%。5年来,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全省累计用于3400个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专项资金达到近30亿元人民币(人民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了1.5万个贫困村村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任务,共有34万群众搬出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区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搬迁到城区、工业园区、乡镇和中心村。5年来,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全省扶助贫困户子女参加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达20多万人,大大提高了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
即确保到2018年提前两年实现20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90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和2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把江西省打造成为全国扶贫攻坚的样板区。其中,2016年实现70万人脱贫,500个贫困村退出,两个贫困县摘帽;2017年实现70万人脱贫,1000个贫困村退出,6个贫困县摘帽;2018年实现60万人脱贫,1400个贫困村退出,17个贫困县摘帽。到2018年,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重点保障,兜牢底线,使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国家贫困标准的20%。到2020年,力争使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国家贫困标准的40%,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