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形成的厂办大集体对部分主办国企和相应地方政府都是沉重负担。如辽宁省2015年报送材料(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反映,按照该省统计口径统计的厂办大集体有3041户,其中正常生产只有291户,停产半停产企业2744户,职工总数46.1万人,资产总额只有130亿元,负债却高达320亿元。
另外预估还需要数百亿元支付职工债务和社保费用。四川省共有310户,正常经营的只有53户,停产半停产257户,负债25亿元,资产17亿元,拖欠职工债务7亿元。地方报送材料虽然对统计口径理解存在差异,但厂办大集体总体经营状况很差是不争的事实。
从这些年开始,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措施之一,国家有关部门将“厂办大集体”从“城镇集体企业”中单独列出来,通过政策创新支持,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分离,减轻主办国有企业负担,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2011年该项政策推广到全国。厂办大集体改革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