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特别是竞争性领域的国企不积极进行股权结构改革,整天去弄董事会、监事会等各种管理企业的“会”,没有激励约束机制,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会越来越低,企业不可能有效益和效率。要按照《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的要求,在电力(电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信、民航、军工、石化等领域推出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示范。
选择几家央企,在母公司或者上市的二级公司进行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选择一些大企业的子公司,推出力度比较大的、以管理层和员工持股为主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明确公开地给出股票价格上的优惠。很多国家在管理层或者员工购买本企业股份的时候,都有一定的优惠。
只要公开透明,定价合理就可以。管理层和员工购股资金可用于补充社会养老保险。同时,要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加快兼并重组并实施债转股,企业价值应该以市场公允价值而不是企业的总资产或净资产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