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跨境建设相关的争议必然大量增加。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国际仲裁和调解正在逐渐成为主流的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合同协议里没有争议解决条款,那么很有可能中国企业唯一的选择就是在该国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一些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善,可能无法很好地保障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
由于一些国家的法官没有和建筑(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的专业知识,通常不能有效解决争议。某些严重情况下,被告可能会在诉讼过程当中转移资产。即使最后中国企业拿到了当地法院的判决,却发现这个判决在境外很难执行。
相比在东道国法院提起诉讼,国际仲裁和调解则具有多种优势,包括整个仲裁过程都是保密的,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双方可以共同选择一个中立的地点和制度作为解决争议的途径,而不需要被动地使用陌生的、低效率的制度。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仲裁程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仲裁的裁决可以在全球156个国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