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政府在教育方面下了很大的力气,发布了一些重要文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均衡发展的意见》,该文件中已经提到要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在核准岗位结构比例时高级教师岗位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农村教师社会保障权益。而日前印发的《意见》)则更进一步,不但有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还强调了乡村教师的待遇保障机制。
此次《意见》有很多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由点到面,是这次《意见》的一大突破,值得关注。以前只是关注个别点状地区,而这次则首次聚焦连片特困地区的教育情况。像大凉山彝族地区、贵州毕节地区等连片特困地区都属于这一范畴。《意见》要求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