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互联网(互联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链接、摘要、联想词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等;此外,《规定》还着重强调了对付费搜索引擎的规范,防范“魏则西事件”的再次发生。
“魏则西事件”一度曾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随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组成的调查组介入事件调查。如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又出台了《规定》,将网络空间治理向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向推进一步。目前,信息搜索是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然而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中充斥着大量的广告,用户很难区分广告推广与自然搜索的结果,用户的知情权因此受到侵害。此外,由于信息搜索服务企业对发布的广告审核不严格,造成了医药等方面的虚假广告泛滥,对广大搜索用户造成误导,甚至产生了耽误治疗、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此次《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明确付费搜索信息页面比例上限,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付费搜索信息,对付费搜索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提供商业广告信息服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