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垃圾分类相信城镇居民并不陌生,对于“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等宣传语也早已耳熟能详。其实,早在2000年,首批8个试点城市就已经开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尝试,但是时至今日,垃圾分类的推广仍难言尽如人意。此前我国垃圾分类推广的效果有限,与政府的要求、我国的发展阶段、居民的习惯乃至垃圾实际的构成等都有很大的关系。 方案(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出台无疑会对我国垃圾分类产生良好的政策导向作用。
与之前不同,“强制”是本次方案中最吸引大众眼球的重点。据了解,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列入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名单中的其他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需在2020年底先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
其中强制的对象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组织;车站、机场、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管理企业和快递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