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将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上,出现了“继续审议资产评估法草案”的内容。早在今年4月,这一草案就出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种种迹象显示,资产评估行业大法,渐行渐近。评估、财务会计(财务会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律师是市场经济中相互不能替代的三个重要的专业服务行业,现在只有评估行业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与评估应有的法律地位不相称。
从2006年成立草案起草组至今,资产评估法(草案)历经十年、数易其稿,终于迎来四审。目前出台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必须补上建立资产评估法这个行业基本法的空白。
在经济形势日益复杂、国际边界逐渐被互联网打破的当下,推进资产评估立法更具有紧迫的意义。“一带一路”的实施带来了境外资产评估业务需求,PPP等资本合作方式拓宽民间资本投资范围,只有加快立法才能守护好各种所有制在经济活动中的真实价值。目前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希望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