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发布了上海市政府修订完善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对当前的客车(客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额度拍卖规定作了进一步优化完善,主要调整了个人申请参加竞拍资格条件,个人须具备6个条件才可以申请参加拍卖,制定这项规定的目的是“加强上海市机动车总量控制,规范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
调整后的规定是,只有拥有上海户籍,或者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而且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并且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以及经联席会议提出报上海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才可以参加竞拍私车牌照。
也就是说,必须有上海户籍(或连续缴满3年社保)、无上海牌照、无上海牌照的私车、有驾照、1年内没有相关交通安全违法记录,才能竞拍,这也意味着今后上海市民每人名下仅能拥有一辆有上海牌照的私车。按照规定,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累积记分达到12分;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此前,由于中标率太低,很多上海市民会用家人的身份证购买多张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