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整个“十三五”时期,城镇化的重点就应该是 “造就新市民”和“培育新城市”。为此要抓住这两个要点配套推进相关改革,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樊篱,要对涉及城镇化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加快包括户籍制度、土地利用机制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要按照“三个一”要求,尽可能多地提高农村转移人口的数量,把有意愿并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拓宽落户渠道,加快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政府要为农民进城就业提供更便利的条件和职业(职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培训等。
加快培育新城市,推动特大型镇改市、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完善县城和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努力在中国大地上造就一批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的新型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城市规划和设计,特别是要做到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一经制定,就有法律效应,大力推动绿色、人文、低碳、智慧城市发展,建设紧凑型、节约型的城市。辐射和带动好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异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花更多气力调动更多资源关怀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使更多的离散人口实现全家团圆梦。
把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智慧城市的打造紧密联系起来。使全体居住在城市中的居民生活得更安心、更省心、更舒心,成为能充分享受生活的宜居城市。要充分利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和现代高科技,形成更多方便生活的新方式、新模式、新业态,使实现新型城镇化的过程同努力打造智慧城市的过程融为一体,同步进行,使新型城镇化建设能按照智慧城市的标准和要求,科学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模块化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