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替考被判刑一个月?

2016-01-16 10:24阅读:8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近日,考研替考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热议。刑法将“替考”规定为犯罪,意味着,该行为已经逾越了一般行政违法的界限,触碰到刑律红线。考研替考者被判刑一个月,这应该吗?

替考罪是一种轻罪,法定刑仅为“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该罪的最高刑只为拘役6个月,甚至可以不判处主刑,只判处罚金之附加刑,但不能据此认为,该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就真的很小。

首先,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刑法将“替考”规定为犯罪,本身即是对该行为的强烈道德谴责和否定性评价。这意味着,该行为已经逾越了一般行政违法的界限,触碰到刑律红线。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都是刑罚措施,同行政拘留或行政罚款不可同日而语,也算受过刑事处罚,待刑罚执行完毕后,也算是有前科之人。

其次,有些法律后果未规定在刑法里,不会成为刑事判决的内容,但规定在其他法律之中,也应属于刑事违法成本的范畴。例如公务员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公证法等都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报考或担任公务员、律师、法官、检察官或公证员等职务。这对于有志于当公务员或从事司法职业的人,应属于重大损失。

其三,被判处刑罚,并不免除相应的行政法后果。例如即将开审的在读研究生蔡某替梁某考研案,两人除受到刑事处罚外,还要依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行政后果,研究生蔡某将被开除学籍,梁某则会被处停考国家级考试3年。这个代价在“替考”入刑之前即已存在,现在更未从违法成本中摘除。

其四,刑法是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法,刑事违法还会导致相关民事行为无效。例如梁某同替考机构签订协议,约定以7.6万元的费用帮其找替考者,先付5万元,考完后再付2.6万。该协议即属无效,现在梁某付出的5万元应从替考机构追缴上交国库,梁某不得以不当得利而主张返还。

因此,替考入刑的违法成本并不低,有的可能要伴随着“替考”当事人终身,期待此案,为那些跃跃欲试者敲响警钟。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