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放开两年后,中国决定全面放开“二孩”。昨天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我国又一次对人口政策做出重大调整。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意味着我国实施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摆脱了以独生子女为核心内容的传统模式,开始转向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重点的政策目标。近年来,随着社会生育率持续走低,劳动人口短缺、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家庭养老负担加重等社会问题逐渐凸显,要求给生育政策松绑的呼声日益高涨。
从一些地方陆续放开“双独二孩”,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行“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到2013年全国范围内放开“单独二孩”,政策虽然有小步微调,仍未能使上述问题有明显缓解。在此背景下,研究界、实务界和社会上要求给生育政策进一步松绑,全面实施普遍二孩政策的呼声不绝于耳,让有关职能部门和决策部门感受到不小的压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两年后这项政策提升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调整的速度和力度超出了不少人的预期,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好评。就在几年前,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要保持长期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至少要30年不动摇。2013年决定实行“单独二孩”政策时,职能部门负责人仍坚持认为,实行“单独二孩”符合生育政策调整的需要,但“全面放开二孩”的条件还不成熟。
其实,权威专家通过比照国际经验和考察20年来中国人口变化情况,得出的结论是,“单独二孩”政策至少应该十年前实施,2013年才放开“单独二孩”,已经错过了政策的最佳机遇期。以此衡量,现在实行“全面放开二孩”,或许也已经错过了政策的最佳机遇期,但由于缩短了从“单独二孩”到“全面放开二孩”的过渡期,所以总体来说还不算太晚。
另一方面,对全面实施普遍二孩政策能够发挥的实际效用,应有实事求是、理性审慎的估计,而不能对这项政策抱有过高的期望。如五中全会公报所言,全面实施普遍二孩政策的目的之一,是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这里说的是“应对”而不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而全面放开二孩能够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起到多大的作用,对此不能盲目乐观。
欧洲国家、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的情况表明,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后,政府大力鼓励生育也难以把生育率提升到理想的更替水平——政府可以强制性抑制居民生孩子,却无法强制性鼓励居民生孩子,提升生育率比抑制生育率的难度更大。鉴于此,亟需大力改善和强化优生优育、妇幼保健、托幼保障、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工作,才能消除居民生育二孩的后顾之忧,使更多夫妇具有生育二孩的意愿和动力。
而政策调整之后,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会水涨船高,有关职能部门需要端正态度、转变观念,尽快走出“被改革”的失落感,转而以改革者的姿态,为全面实施普遍二孩政策提供充分完备的公共服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