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10月8日起调整市区出租汽车(出租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运价,起租价由当前13元人民币/3公里调整为14元/3公里,并于同日起取消全市出租汽车1元“燃油附加费”。
按照调整实施方案,超3公里起租里程价由2.4元/公里调为2.5元/公里,超运距加价距离由10公里起调为15公里起,低速等候费由每5分钟调为每4分钟计收一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途安车型起租价提高至16元/3公里。夜间加价(当日23时至次日5时)仍按原规定上浮30%。
此次调价收入主要用于驾驶员增收,部分用于弥补企业在驾驶员社保、车辆保险等方面逐年增加的刚性支出。由于上海市出租汽车超过5万辆,因此分批调整计价器需有一个时间周期。从11月1日起,市区出租汽车全部执行新运价,并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11月16日起全部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