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地区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2015-09-29 04:13阅读:2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今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以及2015年工资指导线。在工资增长指导线方面,18个省份调整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

截至9月28日,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深圳以每月2030元跃居首位;上海以2020元位列次席;广东以1895元排名第三。而月最低工资标准垫底的黑龙江,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160元,而这一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之后便未做调整。

另外,公告显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重庆和青海8个地区,今年还未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浙江、江西和贵州三地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暂未施行。

截至9月28日,北京地区以每小时18.7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排各地区之首,垫底的为黑龙江,最低小时工资仅为每小时11元。同时,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等八个地区尚未调整最低工资。

截至9月28日,18个省份调整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其中,新疆、河南和江西3省份的基准线最高,达到12%;在平均工资增长上线方面,天津、山西、山东、河南4省份并列第一,上线水平达到18%;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甘肃和江西最高,为5.0%。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工资指导线一般每年发布一次,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一样,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