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本来是一件神圣的事业,然而近几年,我国的慈善事业总是令人有无限的感慨,在一些慈善组织丑闻不断的当下,伴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广大捐赠人对知情权、参与权、问责权的要求越来越高。
去年陕西省汉中市官方曾披露,原汉中市卫生局干部张琪于2013年在家中自杀身亡。此事随即牵出张琪在担任汉中红会办公室主任期间挪用1000万公款。近日法院审理查明,汉中红会被挪用的公款累计高达1700万元,这些捐款到底都去哪了?
挪用公款给两家公司注册验资使用
2013年,汉中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借给某电力公司注册。”
2013年8月14日,汉中市纪委通知时任汉中红会办公室主任张冰配合调查,在配合调查期间,张冰承认自己曾先后两次挪用共计500万元公款给两家公司注册验资之用。同时交代了时任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挪用公款的问题。2013年8月16日,汉中市纪委通知黎明华接受调查。调查期间,黎明华在承认了挪用公款300万元问题的同时,还交代了另外两笔挪用公款1200万元的问题。后纪委将该案线索移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探访1700万公款来自社会捐赠账户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4)陕刑二终字第00061号》判决书显示,黎明华三次挪用公款共计1500万元、张冰两次挪用公款共计500万元归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中,有300万元是两人共同挪用。
黎明华挪用的1500万元中,就包括已经自杀的张琪所挪用的那1000万元。根据上述二审裁定书披露,在挪用公款后,黎明华、张冰均收受了“答谢费”,案发后退缴。
2014年1月了解到,在案发前后,汉中红会共有两个资金往来的账户,其中一个是财政局拨款账户,另一个是该会在某银行汉中分行开设的公开捐赠账户(资金专户)。
据悉,由于汉中红会只有5个编制,汉中红会被挪用的1700万公款不可能来自财政拨款账户。
2015年7月初,从获得的陕西高院二审裁定书上看到,法院审理查明,上述被挪用的上千万公款,的确来自汉中红会在某银行汉中分行设立的捐赠账户,为上级红会拨付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和汉中红会本级募捐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