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1日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无烟生活”。今天,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开始实施。今后北京市所有“带顶、带盖”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一律禁烟,违反禁令的个人最高将罚款200元,违规设立吸烟区的单位和机构最高可罚款3万元。
照理说,吸烟是个人的事,法律也没有限制公民吸烟的权利。但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吸烟是权利,义务何在?恐怕就是不要影响别人,更不要危害别人的健康。控烟立法要解决的最重要法理问题是吸烟者的自由与非吸烟者的健康权的关系。就是说,公共场所禁烟,并不是要“挤兑”吸烟的人,其实针对的是二手烟的危害。
据统计,中国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约有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暴露,而据说二手烟对儿童的损害更大。条例六一儿童节实施,也许是巧合,也许是有意为之,不知道能否触动儿童父母的敏感神经。
北京“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出炉并非坦途。在2011年1月的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应松年等19位北京市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控烟条例。随后,编制征求意见稿就历时一年时间;去年4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首次向社会征求民意;7月,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9月进行二审;11月通过。
北京先行一步,而全国性的控烟法规也呼之欲出。国务院法制办已公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我国控烟的决心和态度彰显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