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省份提出的不少PPP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

2015-04-25 11:31阅读:4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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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进行解读。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表示,有的省份提出的公私合作模式(PPP)项目数量多、投资总量大,但还有不少项目不具备实施的条件。

罗国三表示,在推行PPP模式当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效果也在逐步显现。目前,发改委从适用领域、操作流程、操作规范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为了有效的解决地方反映的PPP项目缺少期限匹配、成本适当的金融(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支持的问题,发改委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印发了通知,提出了开发银行对PPP项目提供利率的优惠,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0年的一些差异化的信贷政策。

罗国三表示,因为PPP项目主要是在地方实施,中央层面主要是提供一些政策的支持。从地方来看,发改委正在收集、汇总地方的PPP项目,准备在国家发改委建一个项目库,经过一定的筛选。有的省份提出的PPP项目数量多、投资总量大,但还有不少的项目不具备实施的条件。据了解,大概全国各地有10%-20%左右签订了合同。

罗国三指出,除了金融支持的问题以外,还有一个是法律法规需要健全的问题,就是怎么样保障合法权益的问题。4月21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PPP模式的推进是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很快,这个办法就将印发执行,这是很重要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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