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即日起新建楼房都挂“身份证”

2015-04-14 03:29阅读:7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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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住建厅下发的2015年建筑(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工作要点中规定,从即日起全省启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让每栋新建楼房都挂“身份证”,确保每一栋建筑出现问题都能追踪溯源。

建(构)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工程竣工后,必须在建(构)筑物明显部位按要求逐栋设置永久性标牌,标牌名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上面标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同时,建设单位对永久性标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建筑小区要按照单体逐栋设置永久性标牌,严禁以小区为单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应镶嵌于建(构)筑物明显部位,标牌下边缘高度不低于2米。凡是未按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牌、永久性标牌内容虚假的,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为了确保每一栋建筑出现问题都能追终溯源,黑龙江省年内力争完成建筑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施工图审查等人员参与情况的实时记录,逐步建成勘察质量的个人责任追查机制。启动设计人员业绩实名记录,把整个建筑行业信息电子化,一旦建筑物发生问题,再也不用翻图纸,通过电脑直接点击就能对责任人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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