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座谈会在京举行,会上,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厅在北京签署《推进现代农业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旨在推进区域现代农业协同发展。
为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三地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协议,旨在发挥各方优势,协同推进三地现代农业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三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大中城市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根据该框架协议,京津冀三地将突出大城市农业(农业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功能定位,共同探索都市农业的多种实现形式,重点在籽种农业、会展农业、观光休闲农业、沟域经济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发农业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
同时,三地将发挥各方比较优势,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走出去”方面开展交流合作,重点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推广,动植物疫病联防联控,以及节水农业、循环农业、低碳农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科研合作。并积极打造合作平台,引导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
此外,三地将围绕特大型城市消费市场特点,积极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合作。适应三省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需求,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座谈会上,三部门充分协商后确定京津合作重点为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农业国际经贸合作、加强现代都市农业建设、加强农产品产销合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协同发展;津冀合作重点为:加强环天津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合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动物疫病防控联防协作、加强农业种业合作和建立休闲农业合作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