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节能提高能效、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建设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切实推进低碳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明确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目标。研究提出我国2020年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明确2030年低碳发展主要目标和路线图。发布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安排部署我国202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总体工作。继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完成法律草案初稿。将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地方政府和重点企业,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形成转变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
二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我国水电装机、核电在建规模、太阳能(太阳能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集热面积、风电装机容量均居世界第一位。继续推进节能提高能效,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实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三是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在6个省和36个城市开展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探索在不同地区尽快达到碳排放峰值的有效路径。选择55个园区开展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启动14个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工程。建立和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编制并发布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削减重大示范项目。继续推进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在北京、上海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节能降碳的新路子,目前已全部实现上线交易。截至2014年底,7个省市试点累计成交量约1568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近5.7亿元。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