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3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正式启动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
据了解,我国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主要基于2006年制定的标准,责任范围和费率水平基本一致,行业沿用至今未作实质性调整。这种相对集中统一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在当时市场情况下对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以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在条款方面建立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的商业车险条款管理制度。在费率方面,建立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逐步扩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离定自主权。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说:“我们设计改革方案是要确保改革前后的费率水平总体维持不变,但是对于风险高的部分客户会上浮,适当的上浮汇率。对大部分风险程度比较低的客户,是降低费率。让更广大的消费者能得到实惠。”
另外,刘峰介绍说,改革将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修改了原来条款中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家庭成员人身伤害不赔等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保监会将于近期下发试点方案,对行业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并启动相关费率匹配测算工作。他说:“配套工作完成以后,整个工作预计在五月能够正式的在试点地区推开。试点地区包括黑龙江、陕西、山东、青岛、重庆等等几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