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长朱小丹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等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包括: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各地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应用政府购买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保障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和允许房屋分割转让,补助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建立风险补偿金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财税等系列政策,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权改革,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奖励可进行股权确认,完善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多种途径解决高层次人才安居问题。
据了解,这些改革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将在近期准备召开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全省科技创新大会上正式推出。
近年来,广东不断优化自主创新环境,率先出台了全国首部地方性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并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去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是全国第一个颁布实施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决定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协同创新、转化应用和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广东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随后,经省政府批准又印发了《广东省重大专项总体实施方案》《广东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D/GDP目标的解决方案》等政策文件。
广东不断完善、优化的创新政策环境为区域创新能力的持续增强提供了坚实保障。日前发布的《2014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显示,江苏、广东区域创新能力分列全国一二位,这是广东省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二位。从报告发布的五个创新要素来看,广东省创新绩效位居全国第一,知识创造、企业创新、创新环境位居全国第三,知识获取位居全国第四。从区域创新能力指标来看,广东的创业水平、产业结构、产业国际竞争力、就业综合指数位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