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公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全文。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低碳试点示范取得显著进展。
国务院于今年9月印发《关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这项规划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首个国家专项规划,明确了2020年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总体部署、重点任务和政策导向。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到15%左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工业生产过程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速继续减缓。
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低碳试点示范取得显著进展。我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将大幅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我国在国际谈判中的核心关切和正当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积极建设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规划首次提出建立分类指导的应对气候变化区域政策,对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确定差别化的减缓和适应气候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