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自贸区之后,第二批自贸区有望于近期获得批复。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对上海自贸区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自从去年上海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自贸区以来,重庆、广东、天津、福建等地轮番申请自贸区。昨日,据媒体报道,酝酿多时的天津自贸区方案呼之欲出,或成中国北部第一自贸区。受此消息提振,昨日天津自贸区板块集体暴动,其中天津海运涨停,天津港、海泰发展等涨幅超过7%。
天津有望成北方首个自贸区
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第二批地方自贸区的批复进展名单近期将出炉,据了解,除天津外,福建、广东也可能在第二批地方自贸区名单。
其中,天津自贸区除了保留上海自贸区内可复制的方案外,还会以发挥融资租赁业务功能为重点,增加对内辐射效应,并且,天津自贸区的投资负面清单可能会更少,开放力度将更大,凸显自由贸易港功能。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合作室主任张建平表示,天津很可能成为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带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起到巨大作用,同时围绕国际物流中转业务开展,天津有望重现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风采。
自贸区“不能随意复制和效仿”
今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就曾提出要对上海自贸区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
关于时间表和路线图,9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正在做好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总结评估和推广工作。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相关体制机制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关于自贸区建设工作的下一步安排。
不过,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王雪坤在9月23日召开的“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自贸区是国务院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上海市制定的,具有特殊的试点的性质,其他地方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能复制和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