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日前下发《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制度,适用范围日趋扩大,资金额度不断增加,社会影响显著增强。
《指导意见》指出,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购买服务的有益补充,是优化福利服务提供方式、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内在要求。
按照《指导意见》,“十二五”时期,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工作在各地逐步推开,服务平台和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制度,适用范围日趋扩大,资金额度不断增加,社会影响显著增强。健全以绩效评价为导向,以服务项目为载体,以合同管理为基础,权责明确,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的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福利服务的资源配置和供给体系更为高效合理,为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提供的福利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指导意见》明确,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各级民政部门。政府设立的提供特定福利服务的主体,如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不能作为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的主体。购买内容重点资助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服务和相关公益服务项目。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服务项目,应当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组织采购,并注重考察承接主体的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充分引进竞争机制,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指导意见》强调,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