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周三公布《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在财税土地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商贸物流的支持力度。
意见称,商务部将在财税土地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统一规划、安排政策和资金支持商贸物流发展。对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第三方物流企业。抓紧落实现有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减半政策。积极争取将物流生产性设施用地列入工业、仓储用地范畴,并研究降低公共性、公益性商贸物流用地的投资强度要求。同时积极研究和协调将配送生鲜食品和药品的车辆视同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政策和措施。
意见强调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推进商贸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及业务流程再造;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商贸服务企业改造、新建一批适应现代流通和消费需求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鼓励生产资料物流企业充分利用新技术和新的商业模式整合内外资源,由单纯的贸易商、物流商,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引导一批商贸物流园区向绿色物流功能区转型。
此外,商务部将协调各部门间的政策,优化物流发展环境,加强诚信建设、培养物流人才,提高商贸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组织化、国际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