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从9月份开始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以促进水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中,甘肃将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2元一次性计征;对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2元一次性计征;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天然气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1元计征,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不超过2000平方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计征面积按不超过4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每年收费2元。对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5元计征;对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1.5元计征。
据了解,甘肃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主要用于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