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新疆棉花按19800元/吨实行差价补贴

2014-09-03 11:34阅读:3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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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部署,2014年启动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农业部于4月5日和5月17日先后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水平,棉花每吨19800元,大豆每吨4800元。

发改委在宣传提纲中表示,目标价格政策是在市场形成农产品价格的基础上,释放价格信号引导市场预期,通过差价补贴保护生产者利益的一项农业支持政策。

根据宣传提纲显示,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棉花临时收储政策。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价格由市场决定,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棉花。二是对新疆棉花实行目标价格补贴。种植前公布棉花(棉花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三是完善补贴方式,目标价格补贴额与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挂钩。

根据宣传提纲指出,试点阶段目标价格每年确定一次,以便根据试点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目标价格在作物播种前公布,以向农民和市场发出明确信号,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安排农业生产。试点地区同一品种目标价格水平都是一致的,新疆全区实行统一的棉花目标价格,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实行统一的大豆目标价格。

对于如何监测和确定棉花市场价格,宣传提纲显示,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启动目标价格补贴。与目标价格对应的棉花、大豆市场价格为采价期内全省(区)平均市场价格。

最后,关于目标价格补贴发放方式,宣传提纲指出,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分两步进行,一是采价期结束后,如果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中央财政按照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的产量,核定对每个试点省(区)的补贴总额,并将补贴额一次性拨付到试点地区。二是试点省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补贴办法,负责将中央拨付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植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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