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获得的消息,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引导地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普及水平,中央财政设立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2014年重点用于引导支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了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的140个项目。
据介绍,主要补助地市级以上科研单位科研仪器(仪器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直属或县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科协所属科技馆的科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其中特别强调地方要按照其发展规划和资源禀赋,制定本地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规划,项目安排方面要突出重点,避免分散。
财政部指出,专项实施以来,显著地改善了地方科研、科普基础条件,为地方科技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后,各地区将资助重点集中在实力较强、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技术密切相关的科研机构,以及辐射面较大、基础较薄弱的科技馆,对于解决地方科技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提高地方科技发展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