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昨日发布通知指出,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有序推进煤制油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稳步推进煤制天然气产业化示范的指导意见》,近期将发布实施。禁止建设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规模的煤制天然气项目。
通知明确,产业政策明确了煤制油(气)“不能停止发展、不宜过热发展、禁止违背规律无序建设”的方针和“坚持量水而行、坚持清洁高效转化、坚持示范先行、坚持科学合理布局、坚持自主创新”的原则,申报的示范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规定,能源转化效率、能耗、水耗、二氧化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必须达到准入值。
据了解,全国约50个已有或在建、计划中的煤制气项目,截至今年6月,全国煤制气项目总计计划产能已经达到2250亿立方米/年。其中,已投产产能仅27.05亿立方米/年。
意见还要求,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天然气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项目和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禁止建设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规模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100万吨及以下规模的煤制油项目。
专家认为,煤制气在替代锅炉燃气、燃煤、天然气发电和柴油汽车等多种能源供应时,能耗和排放更大,经济性除了替代柴油车其他均不划算,且受技术和水资源匮乏的制约,应审慎发展煤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