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2014年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工作重点做出明确部署。《行动计划》细化制定了4个方面15条共77项具体任务,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完善质量升级的配套措施。在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方面,要求制定关于加快制造业质量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对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大数据、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产业发展从国际产业分工低端向高端提升。对钢铁、水泥、玻璃、陶瓷(陶瓷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在提升服务业质量方面,要求完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开展服务业质量测评机构采信管理。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促进网络购物发展。同时,要求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制定发布品牌价值评价和品牌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推动开展自主品牌价值评价。
《行动计划》提出要建立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市场机制。要求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和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以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和监督管理。同时,逐步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与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制度,开展企业公开承诺采用标准与社会监督试点。落实企业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质量安全约谈等制度。
《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是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引导各级政府转变发展方式,以质量提升推动各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