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银监会发布通知,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其中,涉及“三农”、小微企业等6项贷款不再计入贷存比计算的分子。专家表示,这是监管层信贷政策进一步宽松的信号,这6项贷款不再纳入监管指标口径,有利于商业银行将贷款政策向“三农”、小微企业等最需要资金支持的领域倾斜。
6月30日下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在计算存贷比分子时,将以下 6项扣除,支农再贷款 、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 ;“三农 ”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 ;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 ;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1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银行卡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提前偿付的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 ;商业银行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 ;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
同时,在计算贷款比分母时,增加以下两项:银行对企业或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
所谓的贷存比,就是商业银行贷款总额/存款总额的比例。贷存比越高,意味银行盈利能力越强。为抑制商业银行过度提高贷存比,防止银行因资金不足而可能产生的风险,银监会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那么,此次调整存贷比意义何在呢?青岛大学经济学教授张旭认为,将小微企业贷款、“三农”贷款等调整出分子,将使这些贷款不再受政策指标的约束,有利于商业银行将贷款政策向这些领域进行适当的倾斜。今年4月22日和6月9日,央行曾两次实施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的定向降准,增加信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