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加快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为全国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税收金融、财政支持、土地使用、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市场推广及发展环境等多方面提出建议措施,促进现代装备制造业更好更快发展。
如税收金融方面,在内蒙古重点工业园区、集中区新办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现代装备制造企业,除已享受煤炭(煤炭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及其他资源配置政策的企业外,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其项目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从拟整合的工业专项资金及拟设立的产业发展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装备制造企业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技术研发攻关的能力建设、重大建设项目风险投资、使用首台(套)新型装备的专项补助等。
此外,优先保证装备制造项目用地需求,支持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装备制造产品推广指导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并适时公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