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昨日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保监会指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下一步,保监会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一,指导各试点保险公司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跟踪试点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根据试点情况,研究制定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监管制度,规范保险公司经营行为和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借鉴其他国家经验,探索建立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消费者教育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建立销售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此外,还将积极和相关部委沟通,进一步争取国家对于该项业务的政策支持。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和银行推出的反向抵押业务相比,由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其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
“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上述人士表示。
保监会表示,从该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来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只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运作的一种补充养老方式,是为已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提供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选择,不会影响老年人传统的养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