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严查各地水源地及供水系统保障饮水安全

2014-06-05 05:09阅读:4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从住建部获悉,受多起水污染事件的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强化风险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防控污染保障饮水安全工作,保障饮水安全。

据了解,近来全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发生多起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一些事件影响范围广、群众反映强烈,也凸显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饮用水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水源地及供水系统防范水污染等环节的薄弱。

对此,住建部发布通知指出,各地要开展专项检查,解决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要联合组织辖区内各市立即开展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取水、原水输送、净水和配水全系统防范水污染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彻底检查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供水设施质量状况,特别是检查管线等埋地设施的完好情况及供水设施的巡检、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城镇供水企业要做好全面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供水企业自查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同时督导企业及时制订并实施供水全过程安全保障、污染防范和应对方案。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风险管理,防范饮水安全突发事故。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要联合开展辖区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周边污染风险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明确污染风险物质、类别和等级。环境保护部门督促地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风险预警工作,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的风险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供水企业加强对已经发现和存在风险的工业污染物质的检测,根据环境污染风险等级,增加对水源地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日常检测项目和频率,尽快有针对性地建立与防范水污染突发事件相结合的水质检测制度。

最后,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要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全过程的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应急水源。环境保护部门要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扩大监测指标范围,配备与之相应的监测设备、人员等相应条件,加密水质全指标监测频次;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定期更新数据信息;督促各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技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水质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督促各地按照污染风险情况增加相应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监督城镇供水企业落实应急净水技术方案、相关物资和设备,完善信息报告、应急指挥、应急检测、应急生产调度等相关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有效应对;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及时消除设施隐患,提高抗御污染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