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中国今后海洋渔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渔业发展的措施。
据了解,《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中国现代农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对中国现代渔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把海洋渔业发展纳入建设海洋强国战略,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地建设海洋强国,以加快转变海洋渔业发展方式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主线,推动海洋渔业发展。二是突出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着力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升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意见》还对中国今后一个时期海洋渔业(渔业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发展提出明确目标。近期目标是,到2015年,海水产品产量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海水养殖面积稳定在220万公顷左右,其中海上养殖面积控制在115万公顷以内;近海捕捞强度有效控制,外海和远洋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海水产品精深加工规模不断扩大;渔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渔民收入稳步增长;渔船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护渔维权能力明显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修复能力明显提升,渔业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就如何加强“三沙”(西沙、中沙和南沙)捕捞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法规处林处长表示,《意见》出台对于作为“海洋大省”的海南来讲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就如何推动现代化渔业产业指明道路,还为海南如何发展海洋渔业提供了指导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