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剑南春集团曾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剑南春集团员工持股信托计划实施办法》,其中对于职工所持股份的凭证形式、回购、转让、回购价格执行数额、新股奖励配售制度存续等当面都有着相当大的改动,也正是这一改动引起了众多员工的不满。
此后,虽然集团推动职工签署了《承诺书》和《补充合同》,然而事态却一直沿着更为严重的方向进行。最终,本月21日下午,四川绵竹市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前发生了群体性事件。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其实是剑南春“管理层收购”后遗症的体现。而早在2003年的集团“产权改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团队成为最大的利益群体就已经引发了群众的不满,同时,这也正是《实施办法》得以在职代会上被通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