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商务系统采取五方面措施,拿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大力实施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探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长效战略。
优化流通环节,完善市场体系。累计建设改造标准化农家店7.6万家,农家店已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75%以上的行政村。累计投资45.5亿元,建设农产品流通项目122个,先后在潍坊、威海、临沂三市及10个县市开展了全国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开展了商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累计建成国家级示范社区33个、省级212个。制定了“山东省特色商业街区”认定办法和条件,加快推进特色商业街建设,形成了青岛啤酒街、济南英雄山文化特色商业街区等知名街区。
强化行业引领,抓好生活服务。举办首届山东省鲁菜创新大赛。在济南、潍坊、威海开展了全国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青岛、淄博等6市建成了市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出台地方标准9项,涌现出“阳光大姐”等一批知名品牌。修订出台了《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取消关闭屠宰厂(场)、点217家,定点屠宰场总数比去年压缩了15%。
创新流通模式,提升流通效率。组织各类农产品对接会、洽谈会、采购会50多场次。参与农超对接的超市连锁企业达到65家,对接专业合作社2000多个,带动农产品生产基地800多万亩。全省30家超市连锁企业设立示范区农产品专区(专柜)300多个,对接生产企业130多家,对接品种200多个。培育了35家流通物流企业和3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
改善消费环境,开展诚信兴商。组织商贸企业从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服务、严格管理、安全消费、社会责任等六个方面进行承诺,有2511家企业悬挂承诺牌匾,加强自律,接受监督。累计查处各类侵权假冒案件3.7万余起,涉案价值2.5亿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12312”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率先在全国建立起以省级为中心、市级为基础、县级为节点,全区域、无缝隙覆盖全省的放射状服务网络,实现咨询服务、举报投诉、信息传导和执法协调四大功能。
强化服务保障,优化消费环境。出台了《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19号)。每年拿出3000万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商贸流通业发展,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按30%规模用于支持流通业重点项目。实现了用水、用电工商业同价;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参照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对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004家中小商贸企业累计融资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