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船或将减免车船税

2011-02-26 03:02阅读:69

作者 : 未知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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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该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征收。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税额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660元至1200元;2.8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为3600元至5400元。

    乘用车是指核定载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据统计,目前2.0升及以下乘用车占我国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有关专家表示,这样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基本持平。

    法律规定游艇车船税将以艇身长度作为计税依据,年基准税额为每米600元至2000元。据了解,游艇的长度约在8米至30米,据此,游艇的税额约为每艘4800元至60000元。

    法律规定,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根据法律,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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